辞退劳动者无需支付补偿的9种情形!!

2022-12-23 10:11

    实践中,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员工,首先考虑的就是经济成本。本文汇总了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且每种情形都有适用提示,供大家了解。

【问题解读】

一、《劳动合同法》第396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有明确的录用条件;2、向员工告知过录用条件;3、对员工进行过考核,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且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才可适用此条款解除,试用期满后即使员工还未经用人单位内部程序审批通过,也视为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合理,并已向员工公示。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不同人对重大损害的理解不同,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须与其他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才可适用此条款。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的欺诈手段,一般是提供虚假的入职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书等,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哪些行为属于欺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才能以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符合本条款情形。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此要求,可以将治安处罚规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条款合法解除。

二、《劳动合同法》第711种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1种情形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予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1种情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补贴的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